天津海关签发首份原产地预裁定决定书
时间:2024-11-30    点击:23
11月28日,天津海关为天津港保税区文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进口牛肉产品签发了原产地预裁定决定书,这是天津海关签发的首份原产地预裁定决定书。在原产地预裁定有效期内,企业可在报关时将预裁定决定书作为原产地证据文件提交,可有效提升企业的通关效率。
在传统模式下,企业通关时需提交原产地证书信息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家,而且是“一批一证”。在物流效率不断提升的国际贸易形势下,有时会出现原产地证书赶不上物流安排的情况。
原产地预裁定采用“一次裁定、三年有效”模式,由货物进出口发货人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做出原产地预裁定后,在三年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凭预裁定编号进行报关申报,货物进出口可以获得更便捷的通关便利。
此次原产地预裁定签发后,天津海关已经在关区范围内实现了价格预裁定、归类预裁定、原产地预裁定的海关“三预”工作的全覆盖。